馬太福音10:28 和合本2010
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;惟有那能在地獄裏毀滅身體和靈魂的,才要怕他。
神盼望我們愛祂,但也要怕祂。怕什麼?怕沒機會愛祂。所以肉體上的損失總比生命被丟進永火裡好。「如果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使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扔掉。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,比有兩手兩腳被扔進永火裏還好。(18:8)」我們當然要顧惜肉體,因為我們是上帝所造的,是珍貴的。耶穌用我們當珍貴的肉體(身體)來對比我們的靈魂,若我們懂得顧惜肉體,稍有感冒就要讓他好,那為何如此輕看自己的靈魂呢?主耶穌盼望我們的靈魂是與祂同在,更盼望有一天復活在祂所賜的永生裡,這些都比看顧今生肉體重要許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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