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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經文:羅馬書1:16-1:23
羅1:16 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
羅1: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義人必因信得生。
羅1:18 原來,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。
羅1:19 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
羅1:20 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
羅1:21 因為,他們雖然知道神,卻不當作神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,無知的心就昏暗了。
羅1:22 自稱為聰明,反成了愚拙,
羅1: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,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、走獸、昆蟲的樣式。
弟兄姊妹平安,今天的講道主題是:神的榮耀。
我們先一起禱告
前言
查理·柯克Charlie Kirk是美國保守派運動的領袖,他倡導言論自由,並高舉基督,希望讓基督教信仰重回校園。他也頻繁的到美國各大專院校就基督信仰與非信徒學生辯論。一個月前,Charlie Kirk 在猶他州校園進行辯論的過程中遭到槍殺。不知道這個事件,對你是否有任何衝擊?如果你不知道這件事,非常建議可以去認識Charlie Kirk。
Charlie Kirk不以福音為恥,曾有人問他:如果有一天你消逝了,你希望後人記得你什麼?他回答說:
If I die, I want to be remembered for courage of my Faith. That would be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. 如果我死了,我希望我對信仰的勇氣被紀念,這是最重要的了。
對信仰有勇氣,是不以福音為恥的結果,而什麼原因能讓一個基督徒「不以福音為恥」呢?我們接下來一同來瞭解。
不以福音為恥
羅1:16 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
羅1: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義人必因信得生。
這兩節經文有個重複出現的重心是「福音」。身為基督徒,我們都要傳揚福音,也都是因為得著福音,才有機會成為基督徒。在座各位,你能解釋什麼是「福音」嗎?
其實,答案就在經文中。這裡說到: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。聖經呂振中譯本翻譯為「這福音是上帝的能力」,下一句是「要救一切相信的」。所以,簡單說,福音就是「上帝的大能救一切相信的人」。那麼,為何信上帝的人需要被「救」呢?因為我們這些罪人都無力自救,只能靠上帝的能力。
十九世紀最具影響力的神學家阿爾布雷赫特·立敕爾(Albrecht Ritschl)認為:「耶穌是榜樣,是人類精神的典範,讓我們知道如何在愛和服務的社會中道德的生活」。您怎麼看呢?立敕爾真的太小看耶穌了。耶穌不僅是我們的榜樣,祂還是?別忘記祂的神性!
必須注意,我們對於耶穌的認知,不能只是把耶穌看成歷史上的一個偉大的人,當作典範來崇拜。耶穌是完全的人,也是完全的神。神有權能、這世界由耶穌統管,因此他能用他的方法來改變我們每一個人,這是神的能力。所以說「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」。再強調一次,耶穌是大有能力的神,不只是我們的榜樣或典範。
保羅在哥林多前書4:15 說:「你們學基督的,師傅雖有一萬,為父的卻是不多,因我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」。世界上有成千上萬的師傅,像是老師、廚師、理髮師、工程師,但保羅說「為父的卻是不多」。保羅認為有「為父的心」的導師就應該要強調「福音」,並強調倚靠神的大能。福音本是「神的大能」,因此,有為父的心的屬靈老師會引導學生去倚靠神的大能,而不是去倚靠地上的人事物。
回到今天的經文,一開始經文提到「我不以福音為恥」,人為什麼會感到羞恥呢?當我要做的事情,對大部分的人來說是「不以為然」、「覺得愚笨」、「覺得瘋狂」的,就會帶來羞恥感。那麼,傳福音為何會帶來羞恥感呢?我們傳福音,就是要傳給人一個新概念:要人不去倚靠世界上的人事物,轉而倚靠上帝。這樣的事情若非聖靈感動,人們通常會「不以為然」、「覺得愚笨」、「覺得瘋狂」,就容易讓傳福音的人感到羞恥。然而,在自己身上的羞恥,對比於上帝將因福音傳開而得著的榮耀,我們的羞恥就相對的微不足道了。在此,我不禁想到大衛迎回約櫃的故事:
撒下6:16 耶和華的約櫃進了大衛城的時候,掃羅的女兒米甲從窗戶裡觀看,見大衛王在耶和華面前踴躍跳舞,心裡就輕視他。
米甲還加碼說:以色列王今日在臣僕的婢女眼前露體,如同一個輕賤人無恥露體一樣,有好大的榮耀啊!(撒下6:20)
然而,大衛為了神的榮耀而跳舞,根本不在意個人的榮辱,大衛回答說:我也必更加卑微,自己看為輕賤(撒下6:22a)。簡單說,一個人能夠不以福音為恥,他必須是定睛在主身上的人。就是看上帝的榮耀勝過個人的一切。
我們繼續來看接下來的經文: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「要救一切相信的」。我們在這裡看到神的救贖發生在一切相信他的人身上。我們因著耶穌在十字架的救贖,我們與神之間的鴻溝不復存在。大家知道嗎?救贖的英文字是:Atonement。這個英文字有個有趣的結構: at-one-ment,意思是與上帝成為一體,這就是神救贖的終極目的。耶穌說:「到那日,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,你們在我裡面,我也在你們裡面。」(約14:20)。唯有回到上帝裡面,我們才真正得救,而耶穌是唯一的救贖,讓我們回到上帝裡面。
經文繼續說:「因為『神的義』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」。什麼是「神的義」?義,就是神的法則,也就是真理。那麼,「義人」就是完全遵照神的法則而活的人。想一下,世界上有義人嗎?除了耶穌以外,世界上確實不存在任何「義人」。然而,藉由信,我們「因信稱義」,是上帝授予凡信祂的人成為「義人」。
腓3:9並且得以在他(耶穌)裡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,乃是有信基督的義,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。
我們繼續看這節經文:如經上所記: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。這是引用舊約:哈2:4迦勒底人自高自大,心不正直;惟義人因信得生。這裡提到的迦勒底人,也就是巴比倫帝國的人。先知哈巴谷指出,即使強如巴比倫帝國的人都還是一群沒有生命的死人。因為,世人都因著罪而死,因為「罪既長成,就生出死來」(雅1:15),沒有上帝的生命是死的。唯有藉著「信」耶穌,重新恢復與上帝的連結,才能重新有在主裡面的生命。所以我們不用羨慕人有好的環境,真正的好環境是在主裡面。詩人這樣說:「在你的院宇住一日,勝似在別處住千日;寧可在我神殿中看門,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裡」(詩84:10)。
神透過祂的愛子耶穌基督使我們重新在祂裡面。我們的神喜歡跟我們在一起,喜歡被我們了解。我們的神其實是「明明可知的神」。
明明可知的神
羅1:18 原來,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。
羅1:19 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
羅1:20 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
白宮發言人萊維特Karoline Leavitt說:「如果你依照常識行事並說實話,你就能把工作做好。」其實,她這麼說正是川普政府極力推動的「常識革命」 common sense revolution 的基本理念。其實,神的事情、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也就是說,我們可以憑著 common sense 常識,就能認識神。然而,透過常識認識的神,屬於神對他所創造的人類的「自然啟示」的部分。每次看到這段經文,我就有個疑問:「如果真是如此,為何明明可知的上帝不為多數人所相信呢?」
上帝的自然啟示顯明祂的「永能」和「神性」。我們看見上帝創造的世界是星球運轉、四季更迭。也看到祂創造的百獸萬物生生不息,我們因此讚嘆祂永遠的能力與永遠的神性(「永能」和「神性」原文直譯)。然而,自然啟示無法「詳述」上帝。
舉例來說,我們無法透過自然世界了解上帝是否有位格?還是某種虛無飄渺的力量?我們也無法透過自然世界了解上帝是獨一神還是多神?也無法體會上帝對祂所創造世界的深愛、無法認知上帝是公義且忌邪的神。
之所以看到異教的神大多是多神,或者是無位格的神,就是因為自然啟示的有限。就算是一神的宗教,比方伊斯蘭教,他們的神與祂所創造的世界是遠離的、是仇恨的、是一位凶狠無理的神。我們甚至看到有些異教的神竟然接受邪惡與淫亂,比方古近東的巴力。實在是因為透過自然啟示,無法清楚上帝的慈愛、上帝的公義忌邪等等這些「細節」。必須透過上帝對信徒的「特殊啟示」,也就是說,唯有透過祂自己的話語,也就是聖經,祂所揀選的子民才能認識這位三位一體、公義且慈愛的上帝。
經文提到「神的忿怒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」,什麼是不虔的人?不虔的白話文就是「不把上帝當上帝」。有哪些行為是不把上帝當上帝呢?
首先是偶像崇拜。偶像崇拜的人,把創造主的榮耀給了受造之物。
其次,是對神有錯誤認知的人。比方,把基督的神性扭曲的異端思想。剛剛提到有些人只把耶穌當作典範、當作仿效的對象,卻完全忽略祂是大有能力的神,是萬王之王。
第三,就是被情、慾綑綁的人。這樣的人的眼光只注意世界上的情感、慾望,卻不注視上帝。
最後一種不把上帝當上帝的行為就是活得像神不存在似的,這種人的言行舉止任意妄行,似乎以為神沒在看他一樣。
對於這種人,猶大書這樣說:看哪,主帶著他的千萬聖者降臨,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,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,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 (猶1:14b-15)。
緊接著看到「不義」,義是「神的法則」,也就是真理,不義的人就是下文所說「阻擋真理的人」。
繼續看到十九節到二十裡,重複出現的詞句,或說類似的詞句是「顯明」、「明明可知」、「曉得」。其中「明明可知」這個詞,整本聖經只出現在這裡,原來的含意也是比較特別的。「明明可知」的原文καθορᾶται /kathorátai/ 涵意是「神的屬性以理性的眼在所造之物上洞察」。我們注意到「理性的眼」,這是非基督徒看我們、看耶穌、看聖經最會用的眼。但這樣的眼只能看懂自然啟示,看不到特殊啟示。所以,在座有否哪位,讀經總是隔層紗的感覺呢?你受洗了嗎?如果你真想更多認識神,不只是透過理性的眼,而是擁有靈裡的眼;如果你真心承認耶穌是你唯一的救主,請先受洗。耶穌也受洗,耶穌受洗時對施洗約翰說:「你暫且許我,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」(太3:15)。
神的榮耀
羅1:21 因為,他們雖然知道神,卻不當作神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,無知的心就昏暗了。
羅1:22 自稱為聰明,反成了愚拙,
羅1: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,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、走獸、昆蟲的樣式。
前幾天我老婆傳給我這張圖,很有趣,貓跟狗對牠的飼主認知真的大不同
「狗兒有主人,貓兒有奴才。」養過狗、貓的應該都不反對這句話。有本屬靈書籍叫做「貓狗神學大不同」。這本書在講述基督徒對上帝的認知,有些人是「貓的神學」、有些人是「狗的神學」。貓的神學的基督徒總是想自己,上帝對他而言就像阿拉丁神燈,上帝似乎是他的奴才,他自己才是主人。而狗的神學的基督徒,他總以上帝的意念為意念,上帝才是主人,他一生只為了要讓上帝得著榮耀。你是貓的神學還是狗的神學?必須說,身為基督徒,就不應該是貓的神學,因為這是非基督徒才會有的事,如今天的經文說「他們雖然知道神,卻不當作神榮耀他」。我們必須知道,對神最大的羞辱是:知道神卻不榮耀神、不感謝神。人若總是在意自己的榮耀或羞辱、只在意地上的功名利祿,就不會懂得仰望、不會將榮耀歸給主。
羅馬書9:17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:我將你興起來,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,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。
即使是摩西時代最有權力的埃及法老,依然是上帝所「興起來」的,為的是要彰顯上帝的權能。因此,我們不能劃錯重點。我們如果遇到能力好的人,比方說你稱讚某某大牧師,很會講道、很會治理教會,要注意這是上帝的權能興起這個人,為的是要榮耀上帝的名。總之,我們要慎防把哪個人當作偶像的心態。厲害的人、靈命好的人,都還是上帝所興起的人,為了要彰顯上帝的名。
回到今天的經文,經文裡清清楚楚地指出只想自己,不榮耀神的後果:
首先,是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。因為他們追求的,盡是虛空。傳道書說:
我察看我手所經營的一切事和我勞碌所成的功。誰知都是虛空,都是捕風;在日光之下毫無益處(傳2:11)。
怎樣才不虛空、不捕風呢?傳道書又說:
你只管去歡歡喜喜吃你的飯,心中快樂喝你的酒,因為神已經悅納你的作為。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,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。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,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,當同你所愛的妻,快活度日,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。(傳9:7-9)
傳道書作者提到:「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,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」。衣服時常潔白,意思就是說,我們的所思、所行,總是要潔淨。但我們無法靠自己潔淨,要靠耶穌的寶血。啟示錄第七章,我們一起來看:
長老中有一位問我說:這些穿白衣的是誰﹖是從哪裡來的?我對他說:我主,你知道。他向我說: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,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(啟7:13-14)。
頭上不缺膏油,意思是說,我們這個人應當總是來到主前領受上帝的恩典。詩23:5這樣說: 在我敵人面前,你為我擺設筵席;你用油膏了我的頭,使我的福杯滿溢。為什麼詩人說在敵人面前仍有上帝擺設筵席、有上帝用油膏他呢?因為,即使敵人就在眼前,我們的心依然可以來到主面前,仰望主,領受上帝的恩典。
不榮耀神的後果,第二點則是
他們無知的心就昏暗了。為什麼呢?因為他們不把神當作神,斷絕從神而來的智慧。箴1:7這樣說: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;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。因此,保羅在這裡說:自稱為聰明,反成了愚拙。
身為基督徒,我們常常討論的是神的聖潔,和我們的罪,卻比較少討論神的榮耀,和我們的羞恥。其實,羞恥是從始祖亞當、夏娃就發生的問題。創2:25 這樣說: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,並不羞恥。 但是,吃了分別善惡果子後,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,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,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(創3:7)。羞恥的原因是失去榮耀,上帝創造的人原本有上帝的榮耀形象,原本不自作主張,聽上帝的。後來自作主張,不聽上帝的,榮耀失去了,羞恥就來了。
我們必須知道,人類的問題不只是「罪」,也在於失去上帝的榮耀,也就是羞恥。大家回想一下,我們從小到大,長輩比較在意的是你犯罪,還是你讓家人丟臉呢?其實,東方文化,包含整個亞洲、中東,都是比較在意家族的榮辱,反而比較不看非黑即白,罪的問題。中華福音神學院宣教部的邱顯正老師認為,亞當給人類帶來的問題不只有罪,應該是三個主要後果:內疚(罪惡感)、恐懼和羞恥。
而一代一代下來,大致上可以看到如下的現象:西方神學關注在人的罪以及上帝的救贖計畫、非洲神學關注在人的恐懼以及上帝的能力、而東亞神學,也就是我們這一帶,關注在人的面子問題以及上帝的榮耀。
但是,台灣的教會還是比較注意人的罪和上帝的救贖,似乎不太注意人的羞恥和神的榮耀、人的恐懼和神的大能。為什麼會這樣呢?原因在於台灣的教會大多是來自西方的宣教士所建立。但是,我們的文化事實上是注重面子問題的,也就是家族的榮辱。此外,一些傳統信仰常常用恐懼來壓制人,也注重一些神秘力量,所以你跟台灣人、亞洲一帶的人說「你有罪」,他真的滿頭問號!大家可以想想,如果我們不只是偏心的去看人的罪和上帝的救贖,也注意聖經不斷強調的人的羞恥與上帝的榮耀、人的恐懼與上帝的大能,我們是否更能更貼切地去看聖經,就能更完整的了解上帝,也更貼切的用亞洲的文化去傳福音給亞洲人呢?
路加福音十一章裡,耶穌為了鼓勵門徒多禱告,說了一個小故事:
路11:5 耶穌又說: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裡去,說:朋友!請借給我三個餅;
路11:6 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,來到我這裡,我沒有什麼給他擺上。
路11:7 那人在裡面回答說:不要攪擾我,門已經關閉,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,我不能起來給你。
路11:8 我告訴你們,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,但因他情詞迫切的直求,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。
第8節裡這句「情詞迫切的直求」,其實是錯誤的翻譯。我們必須注意,聖經和合本翻譯者也是來自西方的宣教士,他們文化裡不太懂「面子」。事實上原文裡面是說ἀναίδεια / anaídeia/「不要臉」,但是他們不知道怎麼翻。我們來看其他幾個較為接近原文的聖經譯本「情詞迫切的直求」怎麼翻:首先,呂振中譯本翻譯為「不顧一切的懇求」,不顧一切的人會怎樣?臉都不要了對嗎?再看到和合本2010(或稱為和合本修訂版)這個版本,和合本2010是保持和合本原來的風格,但目標是忠於原文的近代翻譯本,翻譯為「不顧面子地直求」。最後,看到新美國標準版聖經(NASB)翻譯為 shamelessness ,也就是不知羞恥的。所以,第8節比較正確的翻譯應該是:「我告訴你們,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,但因他不顧面子地直求,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」。
必需注意,我們是照著上帝的形象、樣式所造,我們自然會注意榮耀這件事,所以一定會愛面子。如果你我血液裡都還流著愛面子的血,不要忘記上帝也是愛面子的上帝。我們應該把該給上帝的面子還給上帝。怎樣才能讓上帝有面子呢?簡單說,隨時隨地把上帝當上帝。隨時隨地仰望祂,少看點自己。祂的面子比你我的面子都重要!
最後,我要為今天的主題下一個結論:
結論
首先,我們不以福音為恥,因為上帝得著榮耀比較重要。
其次,不能只靠自然啟示認識上帝,還要透過特殊啟示來認識上帝。
因此,我們必須受洗成為基督徒,才能得著特殊啟示。
受洗之後,上帝會透過聖經、團契(肢體的分享)、聖靈在你我裡面的帶領,來提供特殊啟示
最後,把面子(榮耀)還給上帝:也就是要「隨時把上帝當上帝」
回應詩歌:榮美的救主
耶穌,榮美的救主,復活全能真神,榮耀君王。
神羔羊,聖潔和公義,尊榮的拯救者,明亮晨星。
天使高聲齊頌揚,萬物都屈膝來敬拜你。
何等奇妙,何等榮耀,超乎萬民之上,配得尊崇,
何等奇妙,何等榮耀,耶穌我主,超乎萬名之上,耶穌。
我要永遠敬拜,耶穌我愛你,耶穌我愛你。
我們一起來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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